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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8 浏览量:

     

    各院系心理工作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防我院学生因心理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从本学期开始,大二、大三全体学生每学期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心理健康自测和抑郁自测。具体要求如下:

    1)自行登录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瑞格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192.168.123.56:8082/psy/login.aspx完成心理健康自测量表和抑郁自测量表的测评并查看自己的测评报告。

    2)每个学生参考自我测评报告和本人近期的心理状态,撰写本人的心理健康状况的自测报告,本人签名和注明完成时间后上交本班心理委员。(不少于200字)

    3)各院系心理工作站以班为单位收缴本系学生的自我心理健康测评报告。

    4)各院系心理工作站组织各班心理委员筛查本班学生的自我心理健康测评报告,找出存在一般心理问题和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分别汇总统计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存在问题和该生联系方式,电子版统计表完成后本系存档并发送中心邮箱xinlijiankangzxn@163.com

    5)对于存在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各系心理工作站自行帮助解决;对于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上报系书记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共同解决。

    2.关于新生的心理健康测评

    每年大一新生注册完学籍后统一使用学号作为用户名进行测评及筛查,大约在每年的11月份进行,具体步骤查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首页公告栏。

    http://192.168.123.56:8082

    几点说明:

    1.心理测评与筛查工作的方法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培训心理助理。

    2.心理测评报告筛查过程做好保密工作,仅限于站长、助理、本班心理委员和本宿舍爱心使者范围内信息互通,严重心理问题学生需第一时间告知本班导员,院系领导及学生处心理健康中心。

    3.各院系心理工作站把每个学生在校期间的所有自我心理健康测评报告进行存档,直至学生毕业。

    4.为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各院系把心理测评完成情况作为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的必备条件。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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